信件主题: | 鲁先生-咨询退役军人开办农村农业合作社相关补助政策 | ||||
来信人: | 鲁信荣 | 来信日期: | 2020年06月16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6160501 |
信件内容: | 1993年,鲁先生从北京军区27集团军退役回安康,2019年5月,鲁先生在八树梁村开办果满园农业合作社(农村农业合作社),现鲁先生希望了解退役军人开办农村农业合作社是否有相关补助政策,请相关单位给予解答。 | ||||
信件回复: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鲁先生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单位业务范畴,请联系农业农村局进行咨询。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共安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第十条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扶持各级示范社。但是,近年来由于脱贫攻坚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资金进行全面整合。2019年5月开办的果满园农业合作社,建议达到示范社条件的可以依据《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办法》申报市级示范社。经电话和鲁先生联系,他表示满意。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7月02日 | ||||
评价: |